重点内容精讲
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满足特定条件时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是,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一、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一)科目设置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二)会计处理
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准则或无形资产准则的有关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还应当按照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2.计提减值准备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3.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