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学习计划。
“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订个学习计划,是自我加压的一种方式。订个切实可行的计划,每天看哪几本书,看几章,作多少题。遇到加班加点等特殊情况,白天没有完成计划,晚上就要开夜车补上。原计划只能超额完成,不能往后推拖,以免产生懒惰情绪。同时处理好眼前计划与长远计划之间的关系。总之,通过订计划,使自己的学习变得条理有序,而避免急躁。
要有学习方法。
许多考生,为了使自己能够背过有关内容,而采取抄书法。一页一页的抄重点,信奉“背十遍不如抄一遍”的原则,死记硬背,常常是在考试前才把整本书看了一遍。但效果并不好,通过在考试过程中不断向考高分的同学学习经验,渐渐摸索出了“翻书法”,要多翻几遍书,第一遍你可能只背过了一小部分,但第二遍时比第一遍多了一些,以后越来越多,翻一遍所用的时间则会越来越少,书会变得越来越薄。这就好比认识一个人,刚开始见面只知道大概,但见面的次数多,你就会对他越来越了解。
要理论联系实际。
有的法定期限,你背了好多遍可能仍旧记不牢。但若你亲自参与处理了一起涉及此内容的案件,你就会对它有非常深刻的印象。还有一些法条,如果你在办案中应用过,就会记得非常牢固。要在参与案件中系统地学习相关的内容,不要单纯地闭门造车,为了学习而学习,学习的目的最终还是为了应用于实践。所以,应尽一切可能广泛地涉猎各种案件,从实践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