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衰竭患者的护理
1.Ⅰ型呼吸衰竭标准为(PaO2<60mmHg,PaCO2降低或正常)。
2.Ⅱ型呼吸衰竭的诊断标准为(PaO2<60mmHg,PaCO2>50mmHg)。
3.呼吸衰竭最早出现和最突出的症状是呼吸困难,缺氧的典型表现是发绀。
4.Ⅰ型呼吸衰竭可给予高浓度(>35%)吸氧;Ⅱ型呼吸衰竭患者应给予低浓度(<35%)持续吸氧。
5.呼吸兴奋剂(尼可刹米、洛贝林)适用于以中枢抑制为主的呼吸衰竭。
6.使用呼吸兴奋药时,必须保持气道通畅。若出现颜面潮红、面部肌肉颤动、烦躁不安等现象,则表示用药过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