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折旧的范围: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2.折旧方法:
①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年折旧率
②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总工作量
每期折旧额=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该期实际工作量
③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
后两年改为直线法。
④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用递减分数来表示,将逐期年数相加作为递减分数的分母,将逐期年数倒转顺序分别作为各年递减分数的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