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考申请
(一)免考条件
1.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免考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考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金融专业)证书的;
(3)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
2.中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免考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考中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金融专业)证书;
(2)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且累计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工作证明需有单位盖章)。
注:《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特指2013年之前(含)考试合格并取得原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2014年之后颁发的初级《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在免考范畴之内。
(二)免考申请
1.申请时间:3月18日9:00至4月23日17:00。
2.免考申请:申请人员登录考试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页面,上传清晰可辨的免考材料。
(三)免考资格审核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时间约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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