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独立董事
1.独立董事的人数
证监会《指导意见》要求上市公司在2003年6月30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中占据多数席位。
2.独立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除具有一般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下列职权(6条):
①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②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③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④提议召开董事会;
⑤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⑥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注意:与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作区分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3.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