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资讯详情

2021中级经济法知识点:上市公司收购-要约收购2021-11-15

知识点:上市公司收购-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方式进行的收购。

要约收购的方式

要约类型

全面要约

部分要约

要约对象

被收购公司的全部股东

收购份额

全部股份

每个股东所持有的部分股份

收购期限

30天≤收购期限≤60天,除非出现竞争要约

撤销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变更

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应当及时公告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责任

【收购人】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董事】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热门资讯